疾病發作後週數 | 活動類別 | 活動內容 |
2~3週 | 輕度活動 | 休息、飲食、寫字、穿衣、編織、散步、肩部或腰部放鬆運動 |
4~6週 | 輕度活動 | 簡易體操、高架式慢太極拳、外丹功、房事、步行、爬樓梯(四層樓) |
8~10週 | 輕度活動 | 自我照顧、洗衣、恢復上班工作、懷孕、駕駛小機車 |
12~14週 | 中度活動 | 種花(除草、園藝)、鋪床、打高爾夫球、背抱嬰兒 |
16週 | 重度活動 | 用力挖掘、鋸木頭、打網球、出國旅遊、登小山 |
6個月後 | 非常重的活動 | 騎腳踏車、游泳、背扛重物、駕駛卡車、登高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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